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市双滦区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变更建设内容等事宜的函
(冀发改函〔2009〕45号)
承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双滦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地址内容和投资规模的请示》(承发改投资〔2008〕787号)和省工程咨询研究院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二〔2009〕57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我委冀发改投资核字〔2005〕71号文批准的承德市双滦区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二、日处理污水5万吨,回用水规模调整为5万吨;污水处理工艺变更为混凝沉淀+BAF池+机械混合、絮凝、纤维转盘滤池过滤处理工艺;建构筑物为格栅间进水泵房、S3D池、BAF池、反冲洗池、反冲洗水排放水池、加药间、污水深度处理间、甲醇间、储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和附属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635平方米,其中附属用房500平方米。
三、新建污水管道调整为24.62公里(DN300-1500),回用水管道4.52公里(DN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