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韶关市森林生态示范镇的通报
(韶府〔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创建森林生态市的号召,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创建意识,有效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森林生态市的积极性。各地在创建工作中做到有规划、有方案、有行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整治城乡人居环境,为改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市创建办2008年初对全市各地创建森林生态示范镇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审的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曲江区枫湾镇、沙溪镇,仁化县周田镇,始兴县司前镇4个镇为“韶关市森林生态示范镇”称号,并发给牌匾一块、奖金1万元,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