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韶关森林资源情况的通报
(韶府办〔2008〕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2007年度全省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汇审的统计结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度韶关市森林资源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森林资源状况
(一)森林覆盖率。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8.9%,林木绿化率(即按原标准计算的森林覆盖率)为71.7 %,均列全省第二。
(二)林业用地各地类面积。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为142.15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的12.9%,仅次于清远市;按林种划分,商品林面积97.32万公顷,占68.5%;生态公益林面积44.83万公顷,占31.5%。按地类划分,有林地117.20万公顷,占82.4%,位居全省第一;疏林地0.40万公顷,占0.3%;灌木林地9.76万公顷,占6.9%,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4.88万公顷,占3.4%;未成林地7.42万公顷,占5.2%;无林地7.34万公顷,占5.2%。
(三)林木蓄积量和消耗量。全市活立木总蓄积7215.04万立方米,占全省的17.9%;林木总生长量347.59万立方米,占全省的14.8%,均居全省第一位。
全市林木总消耗量为122.70万立方米,占全省的11.6%,是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206万立方米的59.6%,其中,自然枯损消耗4.10万立方米,占3.3%。按采伐类型划分,主伐105.57万立方米,占86.0%;抚育间伐0.27万立方米,占0.2%;其他(含自然枯损和不可预见消耗)采伐12.76万立方米,占10.4%。按区划林种分,商品林116.86万立方米,占95.2%;生态公益林1.75万立方米,占1.4%。
(四)森林资源结构。
1、按林地使用权属分。国有9.52万公顷,占6.7%;集体102.97万公顷,占72.4%;民营0.44万公顷,占0.3%;其他29.22万公顷,占20.6%。
2、按优势树种(组)分。全市林分面积108.58万公顷,蓄积7055.8万立方米。其中针叶林面积50.30万公顷,占46.3%,蓄积3006.5万立方米,占42.6%;阔叶林面积44.0万公顷,占40.5%,蓄积2754.1万立方米,占39.0%;混交林面积14.0万公顷,占12.9%,蓄积918.0万立方米,占13.0%。在全市森林中,以马尾松、杉树、桉树和湿地松四大纯林树种为主,面积分别为25.25、17.45、3.50和1.71万公顷,蓄积分别为1554.35、1274.59、125.44、158.88万立方米,合计占林分面积的44.1%,蓄积的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