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孙中山北伐纪念馆的通告
(韶府[2008]49号)
为了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彰显韶关市在北伐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市政府决定在帽子峰北向坡地兴建孙中山北伐纪念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位置:国道323线良村跨线(铁路)桥西桥头南侧与帽子峰北坡巩北堡(旧碉堡)之间地块。
二、建设用地范围:北至国道323线路边,东西向分别至原物资回收总公司仓库围墙,南至巩北堡北侧挡土墙,即原物资回收总公司仓库总用地加上向巩北堡方向延伸约30米,总面积约13600平方米。
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违章和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通讯、水电等管线、线杆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须于2008年7月30日前全部自行清拆迁移完毕,所需费用由权属单位(个人)承担。逾期拒不执行的,将依法强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