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分别达到入统企业的30%和40%以上;对全市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拉动全市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到10%以上;名牌企业中出口企业的比例达到40%以上;名牌产品的出口额达到入统企业的30%以上。
(三)全市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等级品率达到90%以上,优等品率达到35%以上;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年递增10%左右,力争突破1000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三、“十一五”期间名牌产品培育重点
(一)围绕改进和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培育体现我市技术实力的先进制造业产品。围绕推进科技进步和新型工业化要求,实现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以曹妃甸、港口和南堡油田为依托,在钢铁、海洋化工、石油化工以及装备制造、建材等主导产业内,培育一批支撑我市经济建设的强势品牌。
(二)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在新材料及新型建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仪表、汽车零部件产业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领域优先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突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品牌的技术含量。
(三)围绕大力发展服务业的要求,重点培育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优势服务品牌。以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在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宾馆饭店、邮电通信、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等行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和服务质量奖单位,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提升我市服务业现代化水平。
(四)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培育对农民增收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在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产业和乳品、肉类、粮油、水产等加工行业,加大农业名牌培育力度,实现“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发展模式,努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推动地方特色农业发展。
(五)围绕提升我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重点培育自主品牌出口的产品。在建材、陶瓷、机电、农副产品和水产品等我市优势出口行业,努力提高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提升自主品牌盈利能力,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优势品牌向中国世界名牌发展。
四、实施名牌战略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