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环保“四大体系”建设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按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认真组织,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环境保护“四大体系”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十一?五”规划,在年度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制定出台有利于体系建设的经济政策,增大资金投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研究制定扶持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环保局要切实搞好体系建设的指导、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以及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加强调度,做好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确保体系建设目标的如期实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制定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四大体系”的建设。市环保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环保“四大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好落实。
(三)加强目标考核。环境保护“四大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纳入各级政府环保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对体系建设进度快、质量高、效果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在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中加大分值比重;对于体系建设抓得不力,进度慢,效果差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中,相应降低评价等级。
唐山市建设环境保护“四大体系”责任目标分解方案
根据《唐山市建设环境保护“四大体系”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责任目标分解方案。
一、环境污染监控体系
(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1、2006年,唐山市区6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及中心站稳定运行, 构成自动监测系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2006年,迁安市具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责任单位:迁安市人民政府)
3、2006年,遵化市具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责任单位:遵化市人民政府)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2006年,陡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