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范围
路南、路北、开平、古冶、丰润、丰南六个城区。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市31个办事处,在2003年6月底之前,至少建成一个“交通安全社区”示范点(未设办事处的丰润区、丰南区各建成一个以上)。2003年11月底之前,全市交通安全社区建成率达到20%以上。同时,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年提高的思路,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推动我市“交通安全社区”整体工作开展。
(二)具体目标
l、社区内居民出行能自觉遵章守纪,必要时能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
2、社区内交通设施完善,设有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3、社区内无违章占道、集市贸易堵路等现象,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居民文明交通须知》家喻户晓;驾驶员熟记并模范遵守《驶员文明行车守则》;社区内居民与中小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 O0%;社区内居民行车、走路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及时掌握社区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6、社区内居民遇交通事故能及时报警,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7、未发生本社区居民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五、方法步骤
以福乐园、天元、西新苑社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社区为典型,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1、“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安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2、制订“交通安全社区”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建立交通安全组织、明确工作制度和各级工作人员职责,逐级签订责任状。
3、社区设置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室,准备不少于10种的学习、宣传资料(包括书、报刊、杂志、自制宣传品、事故案例展台、光盘、录像、录音带等),并向居民开放。
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和活动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有民警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日常和专项教育工作。
5、在社区内中小学建立交通安全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工作安排和活动记录),建立少年交警队。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有计划安排方案)。“小手拉大手”活动内容丰富(建立活动记录,每季至少一次),定期由交警到学校授课或由教师按指定教材授课(有授课内容登记,每月不少于一次)。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活动安排和活动记录)。建立社区中小学生事故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