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3〕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成果,提升道路交通文明程度,全方位提高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和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探索、科学论证、分步实施,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文明素质,使全市交通管理再上新台阶,为争创文明城市做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交通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祝允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芮国录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元江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董天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广俊 市经贸委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
路二小 市城管局副局长
袁凤遥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李久才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崔学钢 市教育纪委书记
李贺祥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志敏 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学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世平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建波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芮国录兼任,副主任由董天利、董广俊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电话:3723105,传真:3723109)。
各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区交通安全社区建设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落实按管辖范围,由各办事处牵头,结合当地交警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社区所在派出所、专业保安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