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开标区设有3个开标室,用于召开开标会议。
第六条 评标区设有7个评标室,用于召开评标会议。
第七条 谈判询标区设有4个询标谈判室,用于和供应商进行电子化谈判及询标。
第八条 商务室1个,用于供应商进行上网、打字、复印等商务活动。
第九条 一楼供应商等候区和三楼休息区,用于供应商和其他办事人员等候和休息。
第十条 远程大屏幕会议室1个,可用于领导观摩采购过程、纵览现场以及实施远程招评标。
第十一条 监控值班室1个,用于监管部门人员监控值班、制作监控电子档案等。
第十二条 办公区设有办公室5个,用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工作人员和场地管理人员办公。
第十三条 档案和样品存放区有档案室1个,用于存放档案和封存样品。
第十四条 专家征集抽取服务柜台1个,用于专家申请登记和进行专家抽取。
第十五条 专家评标登记服务柜台1个,用于评审专家报到登记和保管通讯工具。
第三章 政府采购服务平台的使用
第十六条 市采购办、代理机构应以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作为网上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平台,在网上完成采购文件审查、开标评标场地预定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送审通过后,代理机构应及时在网上查询场地预定情况,对空闲场地在网上提出预定申请,经采购办核准后完成场地预定,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dl.gov.cn,网上办公网址http://oa.ccgp.dl.gov.cn。已预定了场地的项目开评标(谈判、询价)时间变更的,应在网上先及时撤销原场地预定,撤销原场地预定完成后及时进行新的场地预定。
第十七条 对于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距开标时间提前不少于1小时到达中心,在指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柜台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开标人员应距开标时间提前不少于20分钟到达事先预约的开标室做好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标工作应准时、合规、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