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经贸委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和商场、市场的生产经营单位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民爆器材运输、使用和烟花爆竹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公众聚集场所防火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市交通委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含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水上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港口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客货运输站(场)、公共交通、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单位等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市建委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燃气、供水、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7市水利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管理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8市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所辖医疗机构和卫生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9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0市教育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学校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1市旅游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旅游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2市粮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粮库、粮油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3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信息产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4市农机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农机行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5市林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6市文化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文化系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7青岛海事局协助交通部门检查、指导、督促海上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8市政府国资委协助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所出资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
19市气象局协助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涉及防雷设施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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