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建立投资环境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地税发〔1999〕358号)
各分局,涉外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改善对外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 建立 投资环境责任制若干意见,市局制定了《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建立投资环境责任制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认识。近几年来,由于投资环境的改善,利用外资水平有了提高,涌现出 了一 批新的增长点,同时也增加了税源。但是,应看到投资的软、硬环境仍存在着一定问题,影 响了对外开放的进程,因此,各分局要组织有关涉外税收干部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内容, 切实领会精神实施,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营造公开、 公正、公平的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强化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意识,不断 增强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领导。改善投资环境、实施环境创新是市委、市政府2000年抓的一件十分 重要 的工作,并且明确了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市局、分局两级行政组织,主要领导人为责任人 ,采取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自上而下全方位抓落实。因此,各分局要切实 履行职责,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领导小组,并在税收工作中,扎扎实实抓落实。
三、及时反馈情况。按照市里要求,全市地税系统落实投资环境责任制工作由市局涉外 局组 织协调,因此,各分局要明确从事涉外税收的部门和人员每月月底定期向市局涉外局反馈抓 落实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税收、税政等问题,要及时反馈,市局拟每季通报一次情况。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建立投资环境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强化改善投资环境责任,根据市委、市 政府《关于建立投资环境责任的若干意见》(武发〔1999〕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 特制定建立投资环境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建立投资环境责任制工作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