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脱困的若干意见
(武发〔1999〕1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江泽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武汉市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三年改革发展与脱困总体方案》(武发〔1998〕8号),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发展与脱困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打好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攻坚战
(一)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非闯不可的一场攻坚战。打好这场攻坚战,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同市场的优势结合起来,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也关系到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今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脱困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举全市之力,全力以赴打好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攻坚战,到2000年底,使我市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基本摆脱困境,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制度、结构和技术创新
(二)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现企业制度创新。80%的国有优势企业和成长企业到明年底完成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造,其他国有企业因厂制宜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责权利紧密结合的新型营运机制。支持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股份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或发行债券,推进上市公司购并重组,增强上市公司筹融资能力。
(三)努力实现结构创新。加大国有企业资产流动重组和优化配置力度,把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市财政今后3年每年筹集5000万元资金,集中用于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对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实行土地资产注入政策,盘活土地资产存量。将工业三大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现使用的房地部门的房产,移交给控股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注入。以1997年为基数,对其全资和控股企业新增所得税部分,3年之内全额返还给控股公司。
(四)加快技术进步步伐,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技改投资力度,争取技改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中的比重,从目前的22.7%提高到2000年的25%。多渠道筹措技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债券资金和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我市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用好管好上市公司募集得来的资金,结合资产重组,推进技术进步。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来汉投资,提高我市产品档次和产业技术水平。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根据市场要求每年保持一定的技改投入,实行技改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今后3年,市财政力争每年继续筹措1亿元技术改造资金,主要用于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努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技术开发中心,加强技术开发力量,提高技术开发投入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加大产、学、研结合工作的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武汉科技交易市场、武汉科技项目市场和科技信息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