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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尤溪洋益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尤溪洋益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闽国税函[2003]166号)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尤溪洋益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明国税发[2002]152号)收悉。福建尤溪洋益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115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生产纺织布、针织布、各种款式服装、染整、起绒、气流纺纱。2001年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编号:70040S)确认该公司产业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第三条第2款纺织业: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2001年度该公司购入的国产设备不在《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列举范围内,价值共计1049900元,已退还增值税143294.01元,可申请抵免的设备金额为906605.99元。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90号)的规定,同意该公司2001年购买的上述国产设备金额的40%即362642.40元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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