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税方面,以目前审核评税为基础,于2003年底前着手以CTAIS1.05版的所得税评估系统进行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整合试点工作,2004年起逐步推开。
四、开展纳税评估的工作要求
(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开展纳税评估,对于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有效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问题,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增强对纳税人监控力度,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及时发现和打击偷逃税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国税机关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纳税评估工作,切实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把纳税评估作为一项开拓性、探索性工作来抓,从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入手,将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摆到各级局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二)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实践证明,纳税评估工作必须建立在税收信息化基础之上。否则,将事倍功半。我省必须在全面完成全省CTAIS系统推广应用和金税二期拓展完善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行远程网上报税方式,并依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系统和CTAIS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报税的数据,积极开展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评估和涉外税收的审核评税工作。
(三)建立健全组织保障。纳税评估工作是处于申报征收之后税务稽查之前的税收管理环节。承担管理职能的县(市、区)级国税局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同时,各县、市、区局要尽快设立纳税评估管理岗位,配备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懂法律、廉洁自律的税务人员专司纳税评估,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为保证全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的全面开展,省局相关处室作如下分工:征管处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意见、跟踪工作开展动态和协调相关工作;省局流转税处、所得税处、外税处根据各自主管的业务内容和工作特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和省局工作意见的要求,制定开展纳税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意见和工作规程,并负责对各地的具体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采取措施研究和解决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信息中心负责纳税评估工作中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术支持。各地国税机关要按照上级机关的对口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整体合力,富有成效地抓好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OO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