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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
(合政办秘〔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市残疾人人数、生活状况、医疗康复、劳动就业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在全市开展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

  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有针对性的残疾人优扶政策,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安排必要的经费和人员,确保全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合肥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合肥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合肥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各类残疾人的人数、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家庭状况及其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有关残疾人优扶政策、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合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市政府成立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领导与全面部署。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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