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09〕6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抚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地融资建设工作方案》、《抚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BT模式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1:抚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地融资建设工作方案
2:抚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BT模式建设工作方案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抚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地融资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多渠道筹集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特拟订抚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地融资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勇于创新,永不停滞,坚持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做好经营土地文章,克服市场低迷困难现状,提高土地经营水平,加大依法出让力度,积极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市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融资方式
采取经营性土地依法出让与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捆绑挂钩,即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受让人即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总承包人。根据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土地依法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土地挂牌(或拍卖、招标)出让方式确定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土地受让人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总承包人,并具体承担工程施工建设。
三、操作方法
(一)选择区位优势好、开发条件成熟的经营性土地依法依规组织挂牌出让。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拟出让的经营性土地提出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土地经价格评估备案后,确定上市出让价格报市政府批准后,依法按程序公告挂牌出让。
(二)市政府以文件形式明确土地受让人即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总承包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造价预决算、资金审核、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工程款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则必须严格按政府的政策规定执行。工程建设由建设总承包人自行组织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