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坐收坐支等问题。要重点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新闻媒体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规范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推行“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组织召开听证对话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活动,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网站”的工作形式,形成共同解决群众问题的合力。要建立和完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通过完善“热线”、“面对面”功能,确保受理群众诉求无障碍。通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要建立和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解决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坚持民主评议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民主评议与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更加关注民生,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评议重点
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根据工作职能任务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评议。
经济调节部门的评议重点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开展评议,重点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是否安全合格。针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挥霍浪费等行为进行重点评议,切实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促进政府工作提速、行政提效、服务提质,创优投资发展环境。
社会管理部门的评议重点要围绕实施“五大惠民工程”开展评议,重点解决农民工子女和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问题,帮助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等问题,确保省人民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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