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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六、加快我省国税系统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从六个方面构建全方位面向公众尤其是面向纳税人的服务新体系,即: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化服务手段;建立健全办税场所规范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导向型的宣传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税务代理的服务渠道;建立健全广泛的社会化服务网络。要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大力推行办税厅“一窗式”管理,并以此转变纳税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流程,简化办税手续,提高服务效率,优化纳税服务。要进一步重视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依托电信语音平台扩展服务功能,使之成为税务部门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窗口和有效渠道。要继续推广税收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便利。要全面推行与完善全程服务工作制度,依托CTAIS系统将全程服务制度与简化办税程序、简化业务审批环节、岗位目标责任制以及执法责任追究制紧密结合,以人机有机结合方式,切实规范服务行为。要着手利用税务网站建立统一的政策法规数据库,形成面向公众开放的服务平台,为纳税人乃至全社会及时传递税收政策信息。

  七、加快我省国税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采用先进科技加强税收管理。一要按照总局谢局长提出的:“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即金税工程建设”的要求,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加快整合我省国税系统现有的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完善管理手段、加强税收管理中的作用。二要以推行“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实现增值税管理中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申报纳税系统和发票、会计、统计、评估管理系统等六个系统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三要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CTAIS业务管理系统的同时,推广应用税收监控系统,充分利用数据集中的优势,实现征管质量“六率”的计算机自动考核,并逐步实现征管基础资料的自动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四要如期完成全省实现网上认证和电子申报统一平台的建设,推行一般纳税人远程网络认证和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并完成与人行国库的网络联结,实行电子缴税方式,实现缴税入库的电子化、信息化。五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快研究实施与工商、地税、银行、海关、公安、外汇管理等部门的联网,尽快实现信息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以利于强化税收的源头控管。六要加强税收征管数据信息资源的应用管理,制定一系列税收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征管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实用和安全性,进而确保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实现数字化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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