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4]443号)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92号),称:“从2004年起,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2001]13号)规定,在各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