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龙岩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闽国税函[2004]420号)
龙岩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龙岩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岩国税发[2004]111号)收悉。经审核,福建省龙岩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仿COMAS打叶复烤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
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意见,准予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买的仿COMAS打叶复烤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总额1766.0896万元,按规定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