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意见


  4、各集贸、专业市场税源管理的主要办法。坚持“发展、规范、服务”的原则,通过合理分类、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对集贸、专业市场实施有效监控,逐步实现由单一分类和普遍管理向层进分类和重点管理转变,实现以共性化管理为主向以个性化管理为主转变,解决粗放管理造成“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

  (五)细化组织架构,提供组织体系保障

  1、科学合理地调整机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按照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经济税源向城市的转移和税源管理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税源管理机构,为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体制基础。依照依法、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综合考虑税源分布状况、人员及征管实际需要等因素,优化配置税源管理力量,明确税源管理人员(即税收管理员)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在征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城市税源、纳税信用差的税源和企业税源监控管理需要,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2、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按照分权制约、岗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对税源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步骤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固化,使各项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形成基本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岗位职责设置必须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与辖区纳税户数的多少、税源分布特点、管辖区域大小相适应,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相衔接。

  3、加强税源管理队伍建设。要全面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使税收管理员成为现阶段基层税源管理队伍的主要构成力量,专职承担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任务,具体承担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况、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核实管户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税款催报催缴、开展对所管企业的纳税评估及其税务约谈、提出一般性涉税违章行为纠正处理意见、协助进行发票管理等工作。对税收管理员要实行动态能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使其内有动力,外有压力,形成活力。在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税管员制度下的廉政制约监督机制,保证税收管理员制度执行结果不走样、不变形。

  (六)细化考核评价,落实岗责考评机制

  1、依托现有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积极探索数字化考核方式和干部业务技能评价办法,建立税源精细管理考核制度。统一考核标准,明确考核依据,突出考核重点,简化考核程序,在总结现有的征管考核指标利弊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过程控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做到税源管理有目标、有考核、有奖惩、彻底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