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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意见


  3、加强信息利用和档案管理。加强与工商、地税、银行、国库、海关、技术监督、统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逐步建立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渠道,制定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制度,丰富“一户式”电子档案信息。强化内部数据质量管理和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和深度分析应用。对取得的某个纳税人具体信息,要做到“三比”,即将纳税人的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作纵向对比,与同行业纳税人的涉税指标作横向对比,将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帐面记录情况作帐、实比对。全面推广应用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存储软件和电子档案软件,完善信息采集、整理、分类和归档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纳税人的电子档案库,实行电子档案信息以设区市为单位的集中存储和信息资源共享、纸质资料档案分别就地保存,方便各级实时调用、查询、分析、核实的管理模式,全面提高纳税人信息数据在纳税评估和日常税源管理中的应用质量与成效。信息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一户式”归集存储的各类管理信息,并及时清理过时信息,为实现纳税人信息资料的动态管理提供支持。

  (四)细化管理办法,提高税源管理实效

  要在细化税源分类的基础上,从有效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入手,按照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经营方式、不同区域、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特点,提炼适合于每一类、每一个行业甚至每个纳税人管理的税收征管规律,确定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基础税源和纳税情况。

  1、大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税源管理的主要办法。充分应用金税工程、税控装置、电子报税及票表稽核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做好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掌握企业基本信息,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强化物流信息和资金流信息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态势,保证主要税源如期转化为税收,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的稳定、健康、协调增长。

  2、中小企业(小规模企业)税源管理的主要办法。从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涉税信息及其变动规律的分析入手,分行业确定监控方法,建立监控指标体系,据此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并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

  3、个体双定业户税源管理的主要办法。突出“划片管理”,注重“管片交流”,以突出抓好个体工商户大户的管理为重点,对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大户进行动态了解和重点监控,分析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研究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的措施。对不足起征点业户,要纳入户籍管理,按季核实经营情况,并将临界起征点的业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适时纳入税收管理。要全面、不折不扣地推行税收定额软件系统和定额核定、调整听证制度,实现“阳光定额”、电脑定税、民主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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