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江水资源保护局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江水资源保护局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武地税发〔1997〕240号)


汉阳地税分局:
  你局阳地税发〔1997〕058号请示悉。
  关于长江水资源保护局如何缴纳营业税问题,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 条例》及有关规定,该局凡从事了《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所列举的应税项目,无论其收入来源,均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此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