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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税务登记收费标准的复函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税务登记收费标准的复函
(武价函〔1996〕64号)
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税务登记收费标准的报告》(武国税函〔1996〕53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国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鉴于近二年纸张、人造革、铝合金型材等价格有一定上涨。你局采用新的微机软件和先进的微机及打印机。经研究,同意按附表的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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