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南价综[2006]10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本局各科室、所、队、中心:
南宁市人民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南宁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南府办[2006]96号),对如何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市领导和上级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及科学决策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明确了奖惩办法。为了加大我市物价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信息报送任务,同时进一步促进全市物价系统的工作交流,方便领导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现对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把政务信息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当前,价格政务信息报送的重点是: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重大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运行动态分析;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包括价格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二、工作任务
根据“鼓励为主,适量压力”的原则,结合各部门的具体情况下达信息任务。
1、各县物价局、本局各科室、市物价检查所、市价格监测中心按每月1篇的标准,向市局提供信息稿件。
2、各城区、开发区物价局、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按每季度1篇的标准报送政务信息。
3、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政务信息任务,由局综合科信息工作人员负责采稿、约稿和报送工作,以确保政务信息任务的完成。
4、以上任务为基本指标,多报不限。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报送任务的完成。
2、要注重信息的时效性。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要争分夺秒,随时报送,不得延误。
3、各部门报送的信息不但要及时、准确、全面,还要善于对事物进行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