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评选2005年度全市物价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南价综[2006]3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
2005年,全市价格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推进各项价格管理工作,为南宁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涌现出一大批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我市价格系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评选先进工作者的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5年度全市物价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任劳任怨,工作踏实,有创新精神,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2、刻苦学习价格理论和业务知识,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求真务实,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3、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同志之间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对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提出重要建议或创新意见,推动价格工作发展并收到良好效果的。
5、在其他方面成绩重大、贡献突出的。
三、表彰名额与奖励办法
(一)表彰名额。市局机关及二层机构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共9名;县、城区(开发区)共表彰22名,其中每县两名,每城区(开发区)1名。
(二)奖励办法。对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各单位请对照评先条件,于2006年2月21日前,将评选产生的先进推荐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市局综合科。电子邮箱:nnwxh@www.nnpn.gov.cn;传真电话:5539922。
附:南宁市物价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附:南宁市物价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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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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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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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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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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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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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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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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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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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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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及所在部门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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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曾获奖励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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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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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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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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