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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专项检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专项检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南价检[2006]14号)


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各县物价局: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桂价查[2006]310号)和自治区建设厅、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的通知》(桂建房[2006]63号)以及自治区建设厅、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房[2006]6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检查及房地产交易价格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市物价局成立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监督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专项检查及房地产交易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人员组成:
  组 长:
  蓝 强 市物价局局长
  副组长:
  冯李莎 市物价局副局长
  谢 鸰 市物价局副局长
  游志新 市物价局纪检组长
  方晓海 市物价检查所所长
  成 员:
  王德毅 市物价局综合科科长
  梁浩泉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楚 利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
  罗 帆 市物价检查所副所长
  叶 英 市物价检查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物价检查所),负责具体检查治理工作。主任:方晓海;副主任:罗帆、叶英;成员:检查所二科全体人员。
  二、公布价格投诉渠道
  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举报投诉信箱。
  三、检查、整治的范围、时间和重点
  此次检查、整治的范围:全市从事房地产经营交易活动的企业和单位。以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商品房销售过程是否存在乱收费为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时限主要为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底的价格行为,有价格违法连续行为的可追溯到2000年。
  四、检查内容、步骤、时间安排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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