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授予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等单位第一届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决定
(南价检[2006]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推进我市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04]2832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桂价查[2006]30号)精神,我局向广大经营者发出了《关于在我市开展首届“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南价检[2006]2号),得到了经营者的积极响应,踊跃报名参加评选。经过市物价局“价格诚信单位”评选领导小组的严格考核,决定授予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第一届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希望获得“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经营者,珍惜荣誉,不断加强自身的价格管理,努力打造价格诚信品牌,以此扩大社会影响力,在同行中发挥示范和标杆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第一届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名单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
第一届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名单
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