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局面,服务“三会一节”,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市场价格监管职能,随时掌握我市市场价格的动态、走向,防止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大起大落,确保国庆、中秋节及“三会一节”期间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成立节、会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应急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能够随时应急出动。同时,要注重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成效。
3、确保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在“三会一节”期间,有关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以政府制定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为重点开展检查和巡查,做到全力以赴,防患于未然。实行责任包干、分区分片进行检查,切实保证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落到实处,从而维护我市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受理价格举报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节、会期间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负责,严格值班纪律,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热情为民服务,努力化解价格矛盾。要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对于群众投诉反映的价格问题,政策界限清楚的,要及时处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五、加强宣传工作,倡导价格诚信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与价格有关政策,逐步在社会上建立起一种宏扬诚信兴商的理念。同时要充分运用提醒、告诫、劝阻等形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性质恶劣的违法典型要通过媒体曝光。
六、检查时间及材料报送
组织检查时间从2006年9月25起至2006年11月5日结束。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对开展检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结果进行认真总结,并请于10月8日上午12点以前和11月6日,分别将“国庆、中秋节”和“三会一节”期间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我局物价检查所(电话:5857642、传真:5863623 、电子邮箱:shjd5857642@163.com)。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