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价检[2006]7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本局各科、二层机构:
现将《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并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加强和改善价格监管与服务工作,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物价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宁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争取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努力开创价格监管与服务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诚信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城乡的社区、农村组织、企业、行业等单位建立起价格服务与监督网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疏通政府价格监管与服务的渠道,深入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广泛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广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扩大价格服务与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和制止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价格纠纷,保护合法权益,维护价格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先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随着社区组织逐渐成熟,再进一步扩大建立社区价格监督服务站。通过社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开展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与社区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进行公示,并公布政府价格举报电话,积极发挥社区和广大群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先在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再逐步扩大建立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站。通过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站大力开展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涉农收费和价格进行公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并公布政府价格举报电话,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对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