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价检[2006]1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
现将《南宁市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三月九日
南宁市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2006年南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宏观调控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2006年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
一、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
1、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以化肥价格检查为重点,加强对农药、农水、农电等农资价格,粮食、烟叶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和村委会收费的检查,并对国家公布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结合化肥价格调控机制改革,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农民减负增收。
2、开展涉企收费试点检查。选择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调查,重点调查涉及国土、建设、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掌握企业的负担情况,并对涉企收费单位进行试点检查。
3、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着力查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配合2005年自治区新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的新项目、新标准,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全面督查。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保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4、开展电力价格重点检查。主要检查销售电价、上网电价及不执行国家取消超发电价政策的行为,农村电网改造中农民出资部分的核算情况。确保电力调控措施和改革方案顺利落实,维护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5、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着重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部分高等院校、重点中小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继续采用直接检查、交叉检查、下查一级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研究如何从根本上遏制和规范教育乱收费的政策措施,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建设,提高检查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