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步骤
整个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宣传阶段。2005年9月上旬,市物价局召开全市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县、区物价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并积极做好调研工作,为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2005年9月中旬-10月,每个县、区物价部门选择1-2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落实公示、设站、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工作,并将试点情况进行总结,为全面推广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5年11月-2006年9月,县、区物价部门根据自治区和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完成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10月起,我局将对各县、区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是物价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健全价格监督网络,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我市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在工作中要依照因地制宜的方针,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思路和目标。采取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稳步推进的方式,构建起覆盖我市大部分社区的价格监督网络。
(二)周密组织,形成合力。各级物价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民政、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级物价部门做好县、区级政府协调工作,加强对县、区物价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推广经验。物价部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扎实工作,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努力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要从社区居民的愿望和需要出发,贴近群众,贴近社区实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建章立制,有章可循。在推进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同时,各地物价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具体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站工作制度,明确社区价格监督站和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的职责,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网络档案,实行聘任制等。二是建立社区价格监督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举办培训班、提供价格政策咨询服务等方式,与社区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社区和居民对价格工作的反映和要求,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价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