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金陵客运站客运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南价格函[2006]5号)
南宁现代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金陵客货综合服务站: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客运站服务收费报告”收悉。你站承包经营金陵客运站客运服务工作后,为规范管理,现申请办理客运服务收费手续。根据《广西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桂价格字[2000]429号)、《广西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经字[1999]436号)和《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改变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措施的通知》(南价[2003]53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客运服务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客运站(三类站)客运服务收费按以下项目和标准执行。
收 费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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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站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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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运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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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按票价扣除旅客站务费及过路、过桥、过渡费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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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包运输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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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按行包运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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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清洗、清洁费
⑴车辆外部清洗费
①大型客车
②中型客车
③小型客车
⑵车厢内清洁费
①大型客车
②中型客车
③小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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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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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6.00
4.00
4.00
2.0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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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提供水源和一定的洗车工具,由承运人自行人工清洗、清洁车辆的收费标准3元/辆·次。
⑷承运人自行清扫车厢垃圾的,由车站按月向承运人收取清洁费10元/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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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停放费
⑴小型客车
①白天
②过夜
⑵中型客车
①白天
②过夜
⑶大型客车
①白天
②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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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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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4.00
4.00
5.00
5.00
7.00
| 连续停车超过8小时按过夜标准收费;过路进站的客车停车不超过30分钟,按“白天”标准减半收费,超过30分钟按“白天”标准收费;每天发车超过2班次的客车按天收费;当天在同一车站白天发班,晚上过夜的,只按“过夜”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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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班检验费
| 元/辆·次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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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班车延误费
| 元/辆·次
| 2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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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班车脱班费
| 元/辆·次
| 150.0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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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包车送客进站费
⑴区内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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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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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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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区外包车
| 与区外对等原则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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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客站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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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票手续费。
⑴对无票乘车但主动补票的旅客,客运站除补收自班车始发至旅客到达站的票价外,再加收补票手续费,每张客票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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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客运站发现无票或持无效客票乘车的旅客,除补收自班车始发到旅客到达站的票价外,再加收补票手续费,每张客票2元。
⑶客运站可同时向承运人计收所补客票的客运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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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送票费
| 元/张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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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包变更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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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按行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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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包装卸费
| 元/件·次
| 0.60
| 每件每装或每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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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件重量超30千克或体积超0.12立方米加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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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包保管费
从行包提取通知发出或公告发布当日起计算,对超过3天提取行包按每件每10千克每天1元计收行包保管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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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件物品寄存费
按每天每件1元收取,超过10千克或寄存超过24小时的小件物品寄存费加倍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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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旅客站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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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旅客基本站务费
| 元/人·次
|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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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有电子显示和微机售票的按每人次0.20元加收。
⑶有空调候车的按每人次0.4元加收。
⑷安装有条码扫描检票设备的按每人次0.5元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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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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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路单、结算单的工本费按实际成本另加不超过20%管理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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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票工本费
| 元/张
|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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