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的复函(2006)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的复函
(南价格函[2006]1号)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报来《代售铁路客票收取综合服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票销售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146号)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代理销售铁路客票时收取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标准每张客票最高不得超过5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