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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荣和新城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费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荣和新城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费问题的复函
(南价格函[2005]12号)


江南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批南宁市江南区荣和新城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费的请示》收悉。为稳定小区居民生活秩序,开展正常的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经江南区党委、政府和市房产局研究成立的荣和新城社区服务站向景江园、碧江园的居民暂收取0.35元/㎡社区服务费,此标准试行一年。在此期间,请督促该社区服务站按照《广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由业主委员会聘请合法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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