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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雅王水厂自来水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雅王水厂自来水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价格函[2005]10号)


大塘灌区管理所:

  报来《关于雅王水价执行情况报告》悉。根据国家有关供水政策,原邕宁县物价局在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内,以邕价字[2004]92号文件制定了南晓镇雅王人饮工程供水价格每立方米1.00元。该文件是合理合法的,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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