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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函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函复
(南价格函[2005]6号)


市中威管道燃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高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紧急报告》收悉。从2004年8月以来,我局已多次组织研究管道燃气价格问题,并多次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物价局反映汇报管道燃气价格变动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况,请示调整我市管道燃气价格或实行财政补贴。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发改电字[2004]62号)对“各地居民消费价格水平超过‘两条控制线’时,应暂停出台地方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的规定精神,广西从去年8月份至年底,都不能出台国家定价商品的提价项目。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2005年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超过提价控制线地区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桂价综[2005]60号文),我区在5月底之前仍暂停出台地方政府提价项目,授权市、县管理的提价项目也要暂停出台。因此你公司燃气销售价格暂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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