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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撤销《关于确定广西首府医疗机构第四阶段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日期的通知》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撤销《关于确定广西首府医疗机构第四阶段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日期的通知》的通知
(南价格[2006]275号)
广西首府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06]234号)文精神,决定撤销我局《关于确定广西首府医疗机构第四阶段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日期的通知》(南价格[2006]244号)文件,执行日期按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2006]234号文件规定的日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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