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福莱阁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格[2006]290号)
南宁市中联金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福莱阁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改变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综字[2003]23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福莱阁综合楼”属写字楼、商场,其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管理,即由你公司与业主达成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规定等协议签订合同,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