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A4竖式,一式二份,纳税人留存一份,地税机关留存一份)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在福建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申报耕地占用税减免的纳税人应在用地申请获得批准后的30日内,向占用耕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报。
二、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一)纳税人名称:纳税人是单位的,应按照人事部门批准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个人的,则填写本人姓名。
(二)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填写电脑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电脑编码不填。“纳税人识别号”栏,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或其他有效证件号。
(三)经济性质: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人。
(四)国土局编号:是指宗地号。
(五)取得方式:按征用,使用,出让,划拨,出租等填写。
(六)占地类别:按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农村宅基地、其他农用地、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等填写。
(七)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附件4:
福建省契税减免税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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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方 (申报人)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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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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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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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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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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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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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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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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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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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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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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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情况
| 合同号及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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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地址(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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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权属
承受形式
| ①土地使用权出让□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③房屋买卖□ ④房屋赠与□ ⑤房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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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权属
承受面积
| 土地: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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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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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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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减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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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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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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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申报人,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报表有关的来往文件都可寄与此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
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 声
明
|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填报,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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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由征收机关负责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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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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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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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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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1、即时□ 2、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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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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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同意□ 2、不同意□
|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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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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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税额
| | 减免税文号
| ( )地税契减免批〔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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