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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4]231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贯彻落实《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
》中存在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国税局反映,以便省国税局集中向总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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