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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迅捷通信技术服务公司200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迅捷通信技术服务公司200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4]554号)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04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34号)的通知,福建迅捷通信技术服务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汇总在北京市合并缴纳,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办法。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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