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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齐电子政务办发〔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http://www.qqhr.gov.cn)是齐齐哈尔市党政机关在互联网上统一 建立的门户网站,是市直各部门网站的总门户,是党委和政府与网民交流互动的总平台,是网民网上办事的总窗口,是网上对外宣传齐齐哈尔市的主渠道,是全市政务公开的主要媒介,是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 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门户网站,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05]7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经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协同共建,资源共享。“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共同保障,由市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日常管理。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各部门网站在建设中要加强网上信息与服务等资源向“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上整合,同时要求统一规范、统一标准,以利于充分的数据资源共享。加强各级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提供全面的政务信息检索功能。
  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布法律法规、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负责人的简介、简历、分管工作和标准照片,以及市直各部门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建设好“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加快推进开展网上办事服务,积极推进业务整合和流程优化,提升政府“一站式”服务水平,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功能。
  二、“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式
  “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的内容上载主要采取“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信息后台上报、信息电子版报送、网站网页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且每条信息可以在多个栏目上上载。
  (一)“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信息后台上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过政府门户 网站的后台上报信息,将拟发布的信息经审核后提交到“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的后台上。同时要求 该信息在纸介质文档上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送达、邮寄、传真均可)到市信息中心存档备 查。
  (二)信息电子版报送。对于附件《“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中“保障 方式”里,要求用“电子版报送”方式的信息,是要求信息必须以文本文件格式和电子表格格式,用电子邮件、U盘方式报送,同时要求该信息在纸介质文档上有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同报送(送达、邮寄、传真均可)到市信息中心存档备查。
  (三)网站网页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 接是将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各部门网站的主页与“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部门网站中直接服务于市民的栏目或内容与“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链接,方便用户查询和使用。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信息内容的维护和保障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信息安全和技术保障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并签署“栏目共建”协议书。
  三、“中国·齐齐哈尔”门 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一)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 内容保障的协调和信息更新的监督检查工作。市信息中心负责“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建设、规划、管理和运行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的政府办或信息中心和市直各部门办公室或信息部 门是本地、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地、本部门向“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提供信息 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要按照《关于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新版开通及有关信息上载要求的通知》(齐信领办[2005]3号)和《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站信息发布 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齐信领办[2005]5号)(注:这两个文件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文件要求上报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所确定的“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信息员将专门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在“中国·齐齐哈尔”门户网站上的内容保障工作。对还没有落实信息员联系制度、确定信息员或信息 员变更的单位,要求尽快落实,并将《齐齐哈尔市政务信息化信息员联系卡》(注:此表在政府门户网站的“表格下载”栏目里)报送到市信息中心(党政办公中心2号楼2320室)。同时,要让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知晓本部门向政府门户网站上报信息的信息员,以便本部门各科室需要向政府门户网站上载的信息能够及时由本部门信息员上报到政府门户网站上,或报送到市信息中心。没有落实信息员的市直单位将不能分配门户网站后台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因此,将无法通过门户网站后台上传信息。(注:网站在考核各 部门向政府门户网站上载信息的信息量时,只考核由本部门信息员在网站后台上报的信息量,而由网站采编员上载的各部门的信息将不被计入本部门的上载信息量中,因此,各部门的信息应由本部门的信息员向政府门户网站的后台按要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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