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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2005-2006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价格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2005-2006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价格问题的通知
(南价格[2006]252号)


各县、区物价局,各制糖企业: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下达〈广西糖料蔗收购价格二次结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价格[2006]207号)和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2005/2006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暨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价格[2005]195号)、《关于第三次提前兑付糖料蔗挂钩联动价款的通知》(南价格[2006]34号)文的规定和要求,由市物价局、糖办、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工商局、地税局组成的市蔗糖价格挂钩联动审核小组,会同各县(区)价格、糖办部门和蔗农代表对全市制糖企业食糖销售价格情况进行了审核,现核定全市制糖企业2005/2006年榨季生产的亚法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为4446.62元/吨。根据南价格[2006]34号文关于“蔗糖价格联动水平重新确定为普通品种糖料蔗收购价格280元/吨与食糖(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4500元/吨挂钩联动”、“蔗糖价格挂钩联动加价系数值仍维持5%的现有规定不变,当食糖销售价格低于4500元/吨时,蔗价不再进行二次结算”和桂价格[2006]207号文关于“以地级市为单位,实行同一的糖料蔗收购价格二次结算标准。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的各县(市),均执行同一的糖料蔗收购价格二次结算标准”的规定要求,我市审核05/06年榨季亚法一级白砂糖平均销售价格为4446.62元/吨和“全市实行同一的二次结算标准”规定的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确定全市2005/2006年榨季普通品种糖料蔗最终收购价格为每吨280元,不再进行二次结算,其他糖料蔗品种的品质差价按南价格[2005]195号文规定执行。

  请各县、区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文件、涉农价格公示栏(牌)或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形式,在本蔗区内乡镇、圩场、村庄,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各方面反映的情况,进一步采取各种扶持方式,鼓励和支持发展糖料蔗生产,共同做好2006/2007年榨季蔗糖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

  附:南宁市2005-2006年榨季亚法一级白砂糖销售价格暨糖料蔗收购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南宁市2005-2006年榨季亚法一级白砂糖销售价格暨糖料蔗收购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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