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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区邮电大院电信住宅小区”露天停车场停车占位收费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区邮电大院电信住宅小区”露天停车场停车占位收费的批复
(南价格[2006]235号)


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广西区邮电住宅小区露天停车场停车占位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改变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综字[2003]23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区邮电大院电信住宅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且与你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其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管理,即由你公司与业主达成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规定等协议签订合同,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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