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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5]277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5]731号)转发给你们,对总局统一规格的代码戳记,请各地从8月1日起按总局文件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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