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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绍毅停车场车辆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进场车辆停车收费项目和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元/辆·次)

备注

摩托车

0.5

三轮车

1

轿车、面包车

2

货车

4

4米以下

货车

6

4-9米

货车

8

9-13米

货车

10

13米以上


  三、车辆服务收费和其他规定按桂价经字[1999]436号文执行。月票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车辆进入市场停放保管,不得收取进场停车费;市场各经营用户自用车辆不收取进场停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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