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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绍毅停车场车辆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
进场车辆停车收费项目和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元/辆·次)
备注
摩托车
0.5
三轮车
1
轿车、面包车
2
货车
4
4米以下
货车
6
4-9米
货车
8
9-13米
货车
10
13米以上
三、
车辆服务收费和其他规定按桂价经字[1999]436号文执行。月票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车辆进入市场停放保管,不得收取进场停车费;市场各经营用户自用车辆不收取进场停放费。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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