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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宁市大沙田供水价格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宁市大沙田供水价格的批复
(南价格[2006]228号)


良庆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供水价格的报告》悉。近年来,南宁市大沙田有限责任公司,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投入资金新建、扩建供水设施;同时,制水所需的电费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致使供水成本上升。经自治区物价局同意(桂价格[2006]268号),适当调整南宁市大沙田的供水价格。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南宁市大沙田供水价格,实行阶梯式水价。具体见附表。
  二、调整的价格从2006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证调价顺利进行。
  四、供水企业要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人们对供水的要求。
  附: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价格调整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九月七日

  附: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 水 类 别

调整后水价

一、居民生活用水

1、一户一表

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2立方米/户

1.40

第二阶梯:月用水量>第一阶梯水量的部分

2.10

2、集体表

1.40

二、行政事业用水

1.40

三、工业用水

 1、一般工业用水

1.45

2、建筑用水

1.85

四、经营服务用水

1.75

五、特种用水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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