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宁市大沙田供水价格的批复
(南价格[2006]228号)
良庆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供水价格的报告》悉。近年来,南宁市大沙田有限责任公司,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投入资金新建、扩建供水设施;同时,制水所需的电费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致使供水成本上升。经自治区物价局同意(桂价格[2006]268号),适当调整南宁市大沙田的供水价格。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南宁市大沙田供水价格,实行阶梯式水价。具体见附表。
二、调整的价格从2006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证调价顺利进行。
四、供水企业要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人们对供水的要求。
附: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价格调整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九月七日
附: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 水 类 别
| 调整后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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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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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户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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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2立方米/户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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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月用水量>第一阶梯水量的部分
|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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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表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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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事业用水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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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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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用水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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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用水
|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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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服务用水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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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种用水
|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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