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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吉运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吉运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格[2006]198号)


广西吉运物流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停车场保管服务费的报告》收悉。你公司在市安吉路51-3号开展物流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工作,根据《广西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经字[1999]436号)文精神和你场实际情况,现对你停车场收取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下表执行。

车型

临时(元/辆·次)

过夜(元/辆·次)

小型汽车

3

8

大型汽车

4

11

特大型汽车

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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