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局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税收征管法》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1〕158号)
各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税收征管法》(下称新征管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01〕112号)转发,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1、组织学习全员培训,领会新征管法精神实质。为保证新征管法学习贯彻,一是市局组织一至二期骨干培训班,对市局和分局从事征管、法规等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各分局对税务干部进行一次全员的学习培训,分期分批组织轮训班,逐条逐句加以学习,确保每位征管一线税务干部弄懂会用。三是组织新征管法的培训考核,各分局要采取考试、竞赛等多种方式,对税务干部学习领会情况进行考核,征管一线干部考核不达标的不得上岗;市局将在行政执法考试中对征管法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2、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掀起新征管法宣传高潮。各分局要借新征管法颁布的大好时机,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和纳税人进行税收程序法的宣传。一是市局征管处尽快编印新征管法的宣传资料,下发各分局和部分纳税人。二是各分局要继续利用过去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宣传,如利用广播、电视、电台等媒介,和征收服务厅的宣传设施,以通俗易懂方式进行社会宣传;三是有条件的分局可组织重点企业单位、协税组织免费举办新征管法讲习班,重点讲解新法中有关纳税人的权益等内容,促进社会学税法、用税法的良好氛围,创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
3、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新征管法全面实施。各分局要充分认识依据新征管法组织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贯彻执行新征管的自觉性,在当前的贯彻执行中,一是要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新征管法规定的,要按新征管法的规定组织修订。二是对新征管法已经明确的新规定,各分局要不折不扣认真贯彻执行,力争做到准确严密。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充分重视和全力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税务干部自身素质建设,新征管法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分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考核,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适应新征管法的各项要求。
4、各分局要把学习贯彻新征管法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有机结合,在学习中整顿,在整顿中学习,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特别要在整顿和规范秩序中,把强化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重点,大力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管理。